各院系、校直各单位:
2025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选拔工作即将开展,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及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 号)有关规定,坚决防范和纠治选拔过程中各类违规违纪行为,维护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,保障考生合法权益,国际教育学院(保定)会同纪委办公室(保定)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提高思想认识,严守考试纪律红线
本项目选拔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,全体工作人员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及相关规定。任何形式的“说情打招呼”、作弊、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均属严重违规,必须坚决予以抵制和查处。各单位、全体教职工要深刻认识“说情打招呼”不正之风危害,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,以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坚决抵制和纠治此类不正之风。
二、 明确违规行为类型及相应处理规定
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,在选拔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,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。
考生违规行为:包括携带违禁物品、抄袭、作弊、扰乱考场秩序、伪造材料等。一经查实,即予取消考试成绩,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。
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:包括泄露试题、考场舞弊、包庇作弊、错漏试卷、违反回避制度等。对违规者,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其他人员违规行为:任何个人或单位以“说情打招呼”等方式干扰考试正常秩序,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求利益,均属不正之风。一经查实,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。
三、 加强监督检查,严肃执纪问责
纪委办公室(保定)立足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职责,加强对选拔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,加强对各单位落实自身监管责任情况的再监督。对违规违纪行为“零容忍”,对选拔考试工作中顶风违纪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人员,依规依纪严肃查处;对情节严重、造成恶劣影响的,不仅追究责任人直接责任,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
四、 畅通监督渠道,维护考生权益
国际教育学院(保定)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,及时发布选拔流程、考试成绩、录取结果等信息。畅通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,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。对举报和申诉,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核查并反馈。
国际教育学院(保定)咨询与申诉渠道:
电话:0312-7522946
邮箱:sie@ncepu.edu.cn
纪委办公室(保定)举报渠道:
电话:0312-7522700
邮箱:bdjwb@ncepu.edu.cn
特此通知。
国际教育学院(保定)
纪委办公室(保定)
2025 年 9 月 3 日